磨勘
1 唐 宋官员考绩升迁的制度。唐时文武官吏由州府和百司官长考核,分九等注入考状,期满根据考绩决定升降,并经吏部和各道观察使等复验,称「磨勘」。宋代设审官院主持此事。
《旧五代史・唐书・庄宗纪五》:「戊午,诏应南郊行事官,并付三铨磨勘,优与处分。」 宋 范仲淹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:「今文资三年一迁,武职五年一迁,谓之磨勘。」 宋 王明清《挥麈後录》卷二:「唐制,郊祀行庆,止进勳阶,五代肆赦,例迁官秩,本朝因之。孙何、耿望言其非制,定三年磨勘进秩之法。」 《续资治通鉴・宋真宗咸平四年》:「审官院初引对京官於崇政殿,迁秩有差。京朝官磨勘引对自此始。」 2 科举时代对乡、会试卷派翰林院儒臣等复核,称「磨勘」。
清 陶福履《常谈・磨勘》:「唐 开元二十五年,礼部侍郎姚亦奏请应试进士等唱第讫,其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。此磨勘所由昉也。国朝康熙四十一年壬午科,始磨勘乡试朱墨卷。乾隆元年,户部侍郎李绂奏请增派翰、詹、科、道官磨勘。」 3 查核。
《太平广记》卷三八○引唐 谷神子《博异志・郑洁》:「或十日方一去,但云磨勘文案未毕,所言受罪亦不见其余,但拷问科决而已。」 宋 范仲淹《再奏辩滕宗谅张亢》:「一面勘鞫干连人,并将已取到庆州钱帛文帐磨勘。」 4 反覆琢磨;钻研。
明 李东阳《麓堂诗话》:「但忆与彭民望作悲秋长律七言四十韵,不欲重用一字,已乃令亡弟东山细加磨勘,有一字乃复易之。」 明 高攀龙《答顾泾阳先生论格物》:「但子细磨勘,似说得稍阔。」 清 黄宗羲《明儒学案・太常王塘南先生时槐》:「塘南之学,八十年磨勘至此,可谓洞澈心境者矣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