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语・周语中》:「晋 文公既定襄王於郏,王劳之以地,辞,请隧焉。王不许,曰:『……先民有言曰:「改玉改行。」』」
韦昭注:「玉,佩玉,所以节行步也。君臣尊卑,迟速有节,言服其服则行其礼,以言晋侯尚在臣位,不宜有隧也。」原谓改变步武,更改佩玉,使符合臣制。後称改变制度或改朝换代爲「改玉改步」。
章炳麟《革命道德说》:「蒙古不道,宰割诸夏,改玉改步,人无异心。」
章炳麟《革命道德说》:「蒙古不道,宰割诸夏,改玉改步,人无异心。」亦省称「改步」或「改玉」。晋 郭璞《南郊赋》:「於是时惟青阳,日在方旭,我后将受命灵坛,乃改步而鸣玉。」
《南齐书・高帝纪上》:「姬旦秉哲,曲阜启蕃,或改玉以弘风,或胙土以宣化。」
清 黄宗羲《余恭人传》:「柴天改玉之交,皇风未畅,鼎族阽危,谣言沸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