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
1 法律条文及其成例。律指法律的正文,例是补充律文之不足而设的条例或例案。
明 沈鲸《双珠记・协谋诬讼》:「依律例,爲犯魁。」 清 王韬《变法自强》中:「律例爲服官出使之必需,小之定案决狱,大之应对四方,折冲樽俎。」 瞿秋白《文艺杂着续辑・王道诗话》:「虐政何妨援律例,杀人如草不闻声。」 2 犹规律。
清 张鹤龄《文敝篇》:「考西人文法之书……区分文字,凡爲九等。虚实动静,联属统系,各有律例。」 胡适《实验主义》一:「以前崇拜科学的人,大概有一种迷信,以爲科学的律例都是一定不变的天经地义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