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晋书・宣帝纪》:「帝留镇许昌,改封向乡侯,转抚军、假节,领兵五千,加给事中、录尚书事。帝固辞。天子曰:『吾於庶事,以夜继昼,无须臾宁息。此非以爲荣,乃分忧耳。』」
唐 杜甫《寄裴施州》诗:「尧有四岳明至理,汉二千石真分忧。」
《警世通言・桂员外途穷忏悔》:「施公心怀不忍,一手挽住,拉到观音殿上来问道:『桂兄有何伤痛?倘然见教,小弟或可分忧。』」
蔡东藩 许廑父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八三回:「此事本非朝宗所宜负责,但事已至此,也不能不爲总统分忧。」
2 《汉书・循吏传序》:「﹝孝宣﹞常称曰:『庶民所以安其田里,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,政平讼理也,与我共此者,其唯二千石乎?』」
颜师古注:「谓郡守、诸侯相。」後因以「分忧」代指郡守之职。
唐 白居易《贺平淄青表》:「臣名参共理,职忝分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