均输
1 汉武帝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。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、丞,统一徵收、买卖和运输货物。
汉 桓宽《盐铁论・本议》:「往者郡国诸侯,各以其物贡输,往来烦杂,物多苦恶,或不偿其费;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给运,而便远方之贡,故曰均输。」 《史记・平准书》:「桑弘羊爲大农丞,筦诸会计事,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矣。」 裴駰集解引孟康曰:「谓诸当所输於官者,皆令输其土地所饶,平其所在时价,官吏於他处卖之,输者既便而官有利。」 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三章第二节:「均输平准就是调剂运输和平抑物价。」 2 北宋 王安石新法之一。於神宗熙宁二年(公元1069年)实行,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、盐、矾、酒税的发运使,凡朝廷所需之货物,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,存储备用。
《宋史・王安石传》:「均输法者,以发运之职改爲均输,假以钱货,凡上供之物,皆得徙贵就贱,用近易远,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,得以便宜蓄买。」 《宋史・食货志下》:「均输之法,所以通天下之货,制爲轻重敛散之术,使输者既便,而有无得以懋迁焉。」 3 明末的苛税之一。
《明史・李自成传》:「是时,秦地所徵曰新饷,曰均输,曰间架,其目日增,吏因缘爲奸,民大困。」 4 古代仓名。
汉 袁康《越绝书・外传记吴地传》:「吴两仓,春申君所造。西仓名曰均输,东仓周一里八步。」 5 古代算法。爲「九数」之一。包括以田地的多少、人户的上下求赋税;以道路的远近、负载的轻重求脚费;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。
《九章算术・均输》:「均输以御远近劳费。」 刘徽注:「按:此均输,犹均运也。令户率出车,以行道日数爲均,发粟爲输。据甲行道八日,因使八户共出一车;乙行道十日,因使十户共出一车;计其在道,则皆户一日出一车,故可爲均平之率也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