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病
谓作诗在声律上应当避忌的八种弊病。南 齐 永明中沈约等倡声病说,至唐始有八病的名目,宋人更加以发挥。八病爲:平头、上尾、蜂腰、鹤膝、大韵、小韵、旁纽、正纽。平头指五言诗第一字、第二字不得与第六字、第七字同声(同平、上、去、入)。一说,句首二字不得并是平声。上尾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(连韵者可不论)。蜂腰指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,言两头粗,中间细,有似蜂腰。鹤膝指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,言两头细,中间粗,有似鹤膝(近人从宋 蔡宽夫说,以爲五字中首尾皆浊音而中一字清者爲蜂腰,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浊者爲鹤膝)。大韵指五言诗如以「新」爲韵,上九字中不得更着「人」、「津」、「邻」、「身」、「陈」等字(即与韵相犯)。小韵指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者(即九字之间互犯)。旁纽一名大纽,即五字句中有「月」字,不得更着「鱼」、「元」、「阮」、「愿」等与「月」字同声纽的字。正纽一名小纽,即以「壬」、「衽」、「任」、「入」爲一纽,五言一句中已有「壬」字,不得更着「衽」、「任」、「入」字,致犯四声相纽之病,八病说原爲研讨声韵和协变化,对律诗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,其弊病在於刻意追求形式,雕琢繁琐,反而束缚了诗歌内容的表达。参阅宋 梅尧臣《续金针诗格》、清 纪昀《沈氏四声考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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