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甲
1 宋代的一种乡兵制度。熙宁初,王安石变募兵而爲保甲。其法是:十家爲一保,有保长。五十家爲一大保,有大保长。十大保爲一都保,有正副都保正。家有两丁以上者,选一人做保丁,组成保甲,授以弓弩,教之战阵。参阅《宋史・兵志六》《文献通考・兵考五・兵制》。
2 旧时统治人民的户籍编制。清代保甲之法,十户爲牌,设一牌头,十牌爲甲,设一甲头;十甲爲保,设一保长。户给印牌,书其姓名丁口,出则注其所往,入则稽其所来。在旧日之中国,保甲之编组以户爲单位,户设户长;十户爲甲,甲设甲长;十甲爲保,保设保长;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,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办法。参阅《清朝文献通考・户口考一》及《职役考一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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