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公
即包拯。宋 庐州 合肥(今属安徽)人,因曾任天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包待制、包龙图。爲人刚毅,居官廉洁。其事迹长期流传民间,被尊称爲「包公」、「包青天」。在多种小说、戏剧如《智斩鲁斋郎》《铡美案》《铡包勉》《包公案》(又称《龙图公案》)、《三侠五义》中,都把他描写成刚正廉明、不畏权贵的清官典型。後借指办事公道,铁面无私的人。
清 昭槤《啸亭续录・吴南溪》:「﹝公﹞面黧黑,寡言笑,当时有『包公』之称,尝弹果毅公 讷亲,爲世所称。」 傅晓航《九只小鸭子》:「办社务的干部,手脚乾净,青天包公呵!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