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 去珠复还 |
释义 | 新增条目 去珠复还 ❍ (还h u á n)《后汉书·循吏传·孟尝》 :「 〔合浦〕 郡不産谷实,而海出珠宝,与交址比境,常通商贩,贸籴粮食。先时宰守并多贪秽,诡人采求,不知纪极,珠遂渐徙於交址郡界。於是行旅不至,人物无资,贫者饿死於道。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踰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。 」 后因以 「去珠复还」比喻人去复归或物失复得。 ❍ 明沈受先 《三元记·遣妾》 :「去珠复还,缺月再圆,一家骨肉重相见。 」 ❍ 《玉娇梨》 第十八回:「在死者虽不能起帐中之魂,然义无复娶之理; 在生者倘去珠复还,恐难比下山之遇。区区情义所关,望老先生有以教之。 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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