鸿胪
1 官署名。《周礼》官名有大行人之职,秦及汉初称典客,景帝六年,更名大行令,武帝 太初元年,改称大鸿胪,主掌接待宾客之事。东汉以後,大鸿胪主要职掌爲朝祭礼仪之赞导。北齐始置鸿胪寺,唐一度改爲司宾寺,南宋、金、元废,明复之,清沿置。主官或称卿,或称正卿,副职爲少卿,属官因各朝代而异,或有鸣赞、序班,或置丞、主簿。
《汉书・百官公卿表上》:「典客,秦官,掌诸归义蛮夷,有丞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,武帝 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。」 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「郊庙行礼赞九宾,鸿声胪传之也。」 《新唐书・百官志三》:「凡客还,鸿胪籍衣齎赐物多少以报主客,给过所。」 2 指该官署官员。
唐 韩愈《袁氏先庙碑》:「始居华阴,爲拓拔魏鸿胪。」 明 李东阳《十八日听传胪有作》诗:「黄纸数行丹诏字,鸿胪三唱甲科名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