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履
1 典出《左传・宣公十四年》:「楚子使申舟聘於齐,曰:『无假道於宋。』」 申舟途经宋国,宋 华元乃杀之。「楚子闻之,投袂而起,屦及於窒皇,剑及於寝门之外,车及於蒲胥之市。」 杨伯峻注:「此时楚庄在路寝,古人在室内不穿鞋。屦即後代之履,今之鞋。闻申舟被杀,怒而起,起而走。不及纳屦。及者,送屦者追而及之也。」後以「遗履」指遇到愤怒之事,急忙外出处理而不及纳履。形容愤怒之极。
《宋书・毛修之传》:「昔宋害申丹,楚庄有遗履之愤,况忘家殉国,尟有臣门,节冠风霜,人所矜悼。」按,《宋书》「申丹」,爲「申舟」之误。 2 指遗弃之履。
唐 蒋防《惜分阴赋》:「出处无瑕,故垂法於前贤;往来不遑,见遗履之莫顾。」 明 张居正《素庵戴公墓志铭》:「故簪遗履蒙宸忆,赏以世延贲殊锡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