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家
1 五户。古代以爲户籍编制的基层单位。周代以五家爲一比,春秋时齐国 管仲以五家爲一轨。
《周礼・地官・大司徒》:「令五家爲比,使之相保。」 《管子・小匡》:「制五家爲轨,轨有长,六轨爲邑。」 2 指黄帝、高阳、高辛、唐尧、虞舜五帝。
《史记・天官书论》:「自初生民以来,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?及至五家、三代,绍而明之。」 张守节正义:「五家,黄帝、高阳、高辛、唐 虞、尧 舜也。」 3 指黄帝、颛顼、夏、殷、周五代的历法。
《史记・太史公自序》:「五家之文怫异,维太初之元论。」 张守节正义:「五家谓黄帝、颛顼、夏、殷、周之历。」 4 指传《春秋》的左氏、公羊氏、谷梁氏、邹氏、夹氏五人。
何休《<公羊传>序》「传《春秋》者非一」 唐 徐彦疏:「旧云,传《春秋》者非一者,谓本出孔子,而《传》五家。」参阅唐 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卷一。 5 指治《春秋谷梁传》的尹更始、刘向、周庆、丁姓、王彦五人。
《後汉书・贾逵传》:「虽爲古学,兼通五家《谷梁》之说。」 李贤注:「五家,谓尹更始、刘向、周庆、丁姓、王彦等,皆爲《谷梁》。」 6 谓五行家。
《後汉书・桓郁传》:「帝自制《五家要说章句》,令郁校定於宣明殿。」 李贤注:「此言『五家』,即谓五行之家也。」 7 指北周、北齐、南朝 梁、南朝 陈、隋五朝。
《新唐书・令狐德棻传》:「议者以魏有魏收,魏澹二家,书爲已详,惟五家史当立。德棻更与秘书郎岑文本、殿中侍御史崔仁师次周史,中书舍人李百药次齐史,着作郎姚思廉次梁、陈二史,秘书监魏徵次隋史,左仆射房玄龄总监。修撰之原,自德棻发之。」 8 今文经学家指唐、虞、夏、殷、周五代。
清 刘书年《周时书分四代》:「三科之条,五家之教。三科,谓虞、夏一科,商一科,周一科也。古文家说也。五家,谓唐一家,虞一家,夏一家,殷一家,周一家也。今文家说也。」 章炳麟《訄书・正名杂义》:「夫三科五家,文质各异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