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举
1 古代指选拔举用贤能。自隋以後,分爲二途:举士属礼部,包括考试与学校;举官属吏部,掌管铨选与考绩。正史自新、旧《唐书》以下至《明史》皆有《选举志》。
《文子・上义》:「仁义足以怀天下之民,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,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,谋虑足以决轻重之权,此上义之道也。」 《北史・牛弘传》:「弘在吏部,先德行後文才,务在审慎……隋之选举,於斯爲最,时论服弘识度之远。」 宋 苏轼《省试宗室策问》:「先帝独见远览,恩义并用,增修教养之法,肇开选举之路,盖十有余年矣。」 严复《原强》:「欲讲实学,非易立选举之法则,开用人之涂,而废八股、试帖、策论诸制科不可。」 章炳麟《訄书・官统下》:「梅福有言:不循伯者之道,欲以三代选举之法,取当时之士,犹察伯乐之图,求骐骥於市也。」 2 用投票或举手等表决方式选出代表或负责人。
郑观应《盛世危言・公举》:「考各国议员选举之例,爲民主、君民共主等国最重之典章。」 沈从文《从文自传・辛亥革命的一课》:「大会上进行民主选举,我爸爸即刻成爲当地要人了。」 浩然《艳阳天》第一○三章:「您真有两下了。往後选举,我看这个妇女主任得您当了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