倡和
1 一人首唱,他人相和,互相应答。语出《诗・郑风・蘀兮》:「叔兮伯兮,倡予和女。」
《礼记・乐记》:「倡和清浊。」 孔颖达疏:「先发声者爲倡,後应声者爲和。」 2 指以诗词相酬答。
宋 葛立方《韵语阳秋》卷十五:「﹝陈後主﹞与幸臣各制歌词,极於轻荡,男女倡和,其音甚哀。」 元 张寿卿《红梨花》第三摺:「全凭着花月爲媒,共佳人倡和传杯。」 清 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二:「赵以寒士,而留余仍住王公旧屋,供饔飧,彼此倡和。」 3 一人提出主张,他人附和,以相呼应。
《左传・昭公十二年》:「外内倡和爲忠,率事以信爲共,供养三德爲善,非此三者弗当。」 杜预注:「不相违也。」 《新唐书・宦者传下・田令孜》:「宰相卢携素事令孜,每建白,必阿邑倡和。」 清 薛福成《选举论中》:「其後上无明君,朝无是非,诸名士乃争相倡和,树朋党,然上下知畏清议,汉之赖以维持者数十年。」 4 犹倡随。特指夫唱妇和。
北齐 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・治家》:「河北人事,多由内政……倡和之礼,或『尔』『汝』之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