丐户
即惰民。封建社会中最受岐视的一部分平民。明编户籍,称惰民爲丐户,清 雍正元年始废除丐户的「丐籍」,与平民同列。
明徐渭《会稽县志诸论》:「丐以户称,不知其所始。」自注:「籍曰:丐户即有产,不得充粮里正长,亦禁其学。」 明 沈德符《野获编・风俗・丐户》:「今浙东有丐户者,俗名大贫。其人非丐,亦非必贫也。或云:本名惰民,讹爲此称,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,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……即积镪巨万,禁不得纳赀爲官吏。」 清 钱谦益《石义士哀词》:「蒙古分民爲十户,所谓丐户者,吴人至今犹贱之。」 《清史稿・食货志一》:「﹝雍正元年﹞并谕浙江之惰民,苏州之丐户,操业与乐籍无异,亦削除其籍。」参见「惰民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