戏曲
1 我国传统的舞台表演艺术形式。是文学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武术、杂技以及人物扮演等多种艺术的综合。渊源於秦 汉的乐舞、俳优和百戏。唐有参军戏,北宋时形成宋杂剧(金称「院本」)。南宋时温州(今浙江省 温州市)一带产生的戏文,一般认爲是我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。金末元初在北方产生元杂剧,戏曲创作和演出空前繁荣,出现一批着名的戏曲作家、作品和艺人,在我国戏曲史和文学史上都有重要地位。明 清两代又在戏文和杂剧的基础上形成传奇剧,各地方剧种广泛产生,以昆腔、京剧爲代表,创造了丰富的戏曲文学和完整的舞台艺术体系。戏曲剧本一般都兼用韵文和散文,分「折」或「出」,现代戏曲则多分「幕」或「场」。剧中人物分由生旦净丑等脚色行当扮演,表演上按脚色行当而各有不同的程式动作和唱、做、念、打艺术要求。音乐体式有唱曲牌的「联曲体」、唱七字句或十字句爲主的「板腔体」,或综合使用二者。新中国成立後,各戏曲剧种有了新的改革和发展。根据1959年统计,各民族各地区的戏曲剧种共有三百六十多种。
2 指杂剧和传奇中的唱词。根据一定的曲调谱写,有严格的字数、平仄、押韵等格律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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