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户
1 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,专门从事吹弹歌唱,名隶乐籍,户称「乐户」。其社会地位低贱。
《魏书・刑罚志》:「诸强盗杀人者,首从皆斩,妻子同籍,配爲乐户;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,魁首斩,从者死,妻子亦爲乐户。」 《隋书・裴薀传》:「薀揣知帝意,奏括天下周、齐、梁、陈乐家子弟,皆爲乐户。」 元 关汉卿《金线池》第三摺:「贤弟不知,乐户们一经责罚过了,便是受罪之人,做不得大人妻妾。」 鲁迅《准风月谈・我谈「堕民」》:「况且看他们的职业,分明还有『教坊』或『乐户』的余痕,所以他们的祖先,倒是明初的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也说不定。」 2 旧时妓院的别称。
《醒世恒言・蔡瑞虹忍辱报仇》:「径载到武昌府,转卖与乐户王家。那乐户家里先有三四个粉头,一个个打扮的乔乔画画,傅粉涂脂,倚门卖俏。」 《醒世姻缘传》第十三回:「珍哥年一十九岁……卖与不在官乐户施良爲娼。」 3 指民间乐手。
清 袁枚《续新齐谐・喜婆》:「越郡城有惰民巷者,居方里,男爲乐户,女爲喜婆。民间婚嫁,则其男歌唱,其妇扶持新娘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