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馆舍
抛弃馆舍。死亡的婉辞。
《战国策・赵策二》:「今奉阳君捐馆舍。」 唐 白居易《故滁州刺史荥阳郑公墓志铭》:「公自捐馆舍,殆逾三纪,家国多故,未克反葬。」 宋 陆游《<吕居仁集>序》:「某自童子时,读公诗文,愿学焉。稍长,未能远游,而公捐馆舍。」 清 恽敬《与来卿书》:「清如先生捐馆舍,世间又少一读书力行之人矣。」亦省作「捐馆」、「捐舍」。 唐 颜真卿《鲜于公神道碑铭》:「公之捐馆也,万里迎丧。」 宋 无名氏《道山清话》:「元佑五年……未几,先公捐舍。八年,纯仁再入相。」 明 张煌言《祭四叔父文》:「知叔父以四月十三日捐馆,方敢爲位而哭。」 清 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・梦别》:「及明,以告太公敬一,且使备吊具,曰:『玉田公捐舍矣!』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