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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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左传・昭公十四年》:「﹝叔向﹞三数叔鱼之恶,不爲末减。」 杜预注:「末,薄也;减,轻也。」 宋 陆游《南唐书・後主纪》:「论决死刑,多从末减。」 明 屠隆《彩毫记・远谪夜郎》:「姑念此词作在庶人(永王 李璘)逆节未露之先,子仪(郭子仪)复力爲伸救,得从末减,免其反罪,长流夜郎。」 清 侯方域《西施亡吴辩》:「夫吾之爲西施辩者,非果谓女戎可与於末减也。盖欲推其致亡之繇,而断之於穷师黩武,以爲後世鉴戒也。」 鲁迅《集外集・我来说「持中」的真相》:「於是玄同即应根据精神文明法律第九万三千八百九十四条,治以『误解真相,惑世诬民』之罪了。但因爲文中用有『大概』二字,可以酌给末减。」 2 谓从轻论罪或减刑。
《左传・昭公十四年》:「﹝叔向﹞三数叔鱼之恶,不爲末减。」 杜预注:「末,薄也;减,轻也。」 宋 陆游《南唐书・後主纪》:「论决死刑,多从末减。」 明 屠隆《彩毫记・远谪夜郎》:「姑念此词作在庶人(永王 李璘)逆节未露之先,子仪(郭子仪)复力爲伸救,得从末减,免其反罪,长流夜郎。」 清 侯方域《西施亡吴辩》:「夫吾之爲西施辩者,非果谓女戎可与於末减也。盖欲推其致亡之繇,而断之於穷师黩武,以爲後世鉴戒也。」 鲁迅《集外集・我来说「持中」的真相》:「於是玄同即应根据精神文明法律第九万三千八百九十四条,治以『误解真相,惑世诬民』之罪了。但因爲文中用有『大概』二字,可以酌给末减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