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失黏 亦作「失粘」。
1 谓骈俪文字平仄不调。
宋 陈鹄《耆旧续闻》卷四:「四声分韵,始於沈约。至唐以来,乃以声律取士,则今之律赋是也。凡表、启之类,近代声律尤严,或乖平仄,则谓之失黏。」 俞樾《茶香室续钞・经史释音有首释末释之别》引清 王士祯《居易录》:「徐凤少监代嗣王谢赐玉带表,用《礼记》孚、尹二字,以尹爲平声,乃用第二音,有司谓其失粘。」 2 凡律诗前一联的「对句」与下一联「出句」的第二个字平仄必须相同,称作「粘」,违者称作「失粘」。
明徐师曾《文体明辨序说・拗体》:「按律诗平顺稳帖者,每句皆以第二字爲主,如首句第二字用平声,则二句、三句当用仄声,四句、五句当用平声,六句、七句当用仄声,八句当用平声;用仄反是。若一失粘,皆爲拗体。」 3 泛指诗句平仄失调。亦称「失严」。
杜甫《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》诗清 仇兆鳌注:「刘逴曰:『律诗自有定体,不可失粘……』刘氏作失粘,谓上下二句平仄不相粘合。陶开虞作失严,谓声谓平仄失其谨严也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