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太宰
1 相传殷置太宰。周称冢宰,爲天官之长,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。春秋列国亦多置太宰之官,职权不尽相同。秦、汉、魏皆不置。晋以避司马师讳,置太宰以代太师。北周 文帝依《周礼》建六官,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。隋 唐均无此官。宋 崇宁间,改左仆射爲太宰、右仆射爲少宰,靖康末复故。参阅《周礼・天官・大宰》《宋书・百官志上》・《通典・职官二》《文献通考・职官二》。
2 三代掌馔之官。
《大戴礼记・保傅》:「青史氏之记曰:『古者胎教…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。』」 卢辩注:「太宰,膳夫也,冢宰之属。」 3 明 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爲太宰。
明 沈德符《野获编・吏部一・司农署铨》:「太宰孙富平去位,以户部尚书杨本庵 俊民署吏部事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