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惰民
1 不务正业的游民。
《商君书・垦令》:「惰民不窳,而庸民无所於食,是必农。」 太平天国 洪仁玕《资政新篇》:「惰民不务正业,专以异端诬民,伤风败俗,莫逾於此。」 2 元 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。也称「堕民」。元灭宋後,将俘虏和罪犯集中於绍兴等地,称之爲「怯怜户」,在绍兴也叫「乐户」,後称「惰民」。明编户籍,统列之爲「丐户」,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,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。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,金军北退後,宋贬其部爲「惰民」。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,其成员传系张士诚、方国珍的部属。惰民直至清 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,和平民同列。参阅《通志・食货五》、清 顾炎武《日知录・降臣》、清 俞正燮《癸巳类稿・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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